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| 人權政策
良得集團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落實人權保障,認同並支持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」、「聯合國全球盟約」、「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」、「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」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,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,明確揭示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。
適用範圍
良得人權政策適用於良得集團及其轉投資各子公司,良得集團致力於保障人權,確保在日常營運及一切商業活動皆符合要求外,同時遵守營運所在地之勞動、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。本集團將遵從以下管理原則,以確保落實人權政策。
管理原則
1.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、禁止騷擾、尊重隱私權、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。
2.禁止強迫勞動與雇用童工。
3.提供公平合理的薪資與工作條件。
4.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。
5.建立安全、衛生與健康的工作環境。
6.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有關法令。
董事長兼總經理
陳龍水